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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郭瑩)昨天,教育部在其網站發佈《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建築設計檢辦法》(征求意見稿),要求學位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,抽檢範圍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的論文,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比例分別為10%和5%左右。對連續2年均有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,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要進行質量約談。
  征求意見稿要求,每篇抽檢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進行評議,專家按照不同學位類型的要關鍵字求對論文提出評議意見。3位專家中有2位或以上專家評議意見為“不合格”的學位論文,將認定為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。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“不合格”的學位論文,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覆議。2位覆議專家中只要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“不合格”,該學位論文將認定為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。
  此外,對連續2年均有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,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,進行質量約辦公室出租談。在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中,將學位論文抽檢結果作為重要指標,對連續多年出現“存在問題學位論文”的學位授權點,依據有關程序,作出限期整改或撤銷學位授權的處理。  (原標題:博士論文每年抽檢10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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