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日中午,一名出生僅一天的孩子被遺棄在廣州“嬰兒安全島”,隨後被證實已經夭折。24日晚,遺棄嬰兒的男子被警方刑拘——是孩子的生父。儘管事件遭到廣州市社會(兒童)福利院負責人強烈譴責,但仍引起人們對開設“嬰兒安全島”的熱烈討論。
  羊城晚報記者 豐西西
  通訊員 穗民宣
  1 事件
  回放
  光天化日之下棄嬰
  保安記下涉事車牌
  23日12時40分許,值班室的保安小李(化名)從監控錄像中看到了涉事的士,起初以為是辦事人員,但車子圍著安全島繞了一圈後停了下來。隨後便出現男子棄嬰那一幕。小李警覺起來,飛奔至“安全島”門口,發現是個孩子,但不哭不鬧,似乎正“沉睡”。此時,涉事車輛已駛出大門,追不上了,小李連忙將車牌記了下來。
  由於不在“嬰兒安全島”的開放時間內(晚上7時至早上7時),小李撥打110報警並通知120急救中心。警察和醫護人員趕到後,現場證實嬰兒出生僅數日,被棄前已經死亡。
  “太出乎意料了,這並不符合我們設置‘嬰兒安全島’的初衷。”談及事件時,廣州市社會(兒童)福利院相關負責人十分痛心。他表示,開設“安全島”是為保護棄嬰生命權益,不應成為個別不負責任父母或監護人遺棄嬰兒的藉口和渠道。“尤其是白天來扔孩子,這在‘安全島’開設以來非常少見。”
  這位負責人表示,遺棄嬰兒是嚴重違法行為,負有刑事責任。廣州市福利院將配合警方依法嚴厲查處。同時,福利院正在考慮採取相應措施,加強對“嬰兒安全島”的監管。
  2存廢
  之爭
  “安全島”利弊引發爭議,有專家認為——
  “安全島”只是保護棄嬰的第一步
  自今年1月28日啟用以來,設立在廣州市社會(兒童)福利院的“嬰兒安全島”便新聞不斷:啟用首夜接收一名棄嬰;10天接收33名棄嬰;不足一月接收過百名棄嬰;如今更出拋棄死嬰事件,是否應該設立“嬰兒安全島”的爭議再次熱烈起來。
  棄一歲以上幼兒涉違法
  廣州市社會(兒童)福利院負責人告訴記者,在設立“安全島”初期,對“嬰兒”的界定是有限制的。“‘嬰兒安全島’的第一要素是嬰兒。”他表示,從廣義上來說,嬰兒是指不滿一歲的小孩,這應是“嬰兒安全島”的接收對象。今後,福利院將對試圖遺棄明顯大於一歲孩子的人員進行勸離,對涉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嬰兒的行為進行勸阻,對執意遺棄嬰兒的行為將及時報警並向警方提交相關證據和線索。
  “‘安全島’啟動以來,也有人將五六歲的孩子送進來,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,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對家庭已經有了感情,被遺棄的傷害可能會伴隨他們一生。”上述負責人說,希望有遺棄嬰兒想法的父母不要做這種違法、違背道德倫理、嚴重傷害孩子的事。
  “現在,有輿論將‘嬰兒安全島’稱為‘棄嬰島’,這是誤讀。”上述負責人稱,設立“嬰兒安全島”是為了保護棄嬰的生命安全,不是鼓勵棄嬰。同時,設立“嬰兒安全島”是按照上級民政部門的要求和具體指導下進行的,目前,全國已有28個省、區、市試點建設“嬰兒安全島”,還有18個省區市正在積極籌建。
  該不該設嬰兒安全島;是否存在法律與倫理上的衝突;是否從某種程度上“鼓勵棄嬰”,為何廣州的棄嬰數量要比其他城市多……帶著這些問題,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多名法律學、倫理學方面的專家,直面爭議中的“嬰兒安全島”。
  “安全島”存廢有兩難
  “設立‘嬰兒安全島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並不恰當。”中山大學法律系教授魯英認為,雖然在法律上來說,遺棄嬰兒是違法的,但在現實社會中,很多父母由於種種原因將孩子拋棄,卻最多只受到道德上的譴責。“設立‘嬰兒安全島’可能會讓一些人認為,養不起這個孩子了,就放到‘安全島’去,至少福利院會收留。”她建議,“嬰兒安全島”內應該設置攝像頭,或是有專門的值班人員,還應在“安全島”外張貼有關遺棄嬰兒的法律條文作為警示。
  倫理學專家吳燦新則表示:“‘嬰兒安全島’有‘兩難’:沒有‘安全島’,也會有棄嬰,可能還得不到照顧;有了‘安全島’,可能會讓一些本來猶豫的人堅定棄嬰的決心。但從道義上來說,設立‘嬰兒安全島’利大於弊。”
  有媒體稱,廣州“嬰兒安全島”啟用以來,一個月內接收棄嬰數量堪比石家莊“安全島”兩年的數目。對此,吳燦新表示,這種對比並不合理。“不論是經濟發展程度、人口基數還是人口結構,石家莊和廣州都差別很大。”
  “安全島”只是應急措施
  “‘安全島’為被棄嬰兒提供了基本的保障,但這僅僅是國家保護棄嬰的第一步,是在兒童福利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,為保護孩子生命權的應急舉措,尚需多層次、多方位和綜合性配套機制支持。”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曾表示。
  她同時呼籲,進一步研究國外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,結合我國實際,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制度,建立兒童監護監督干預機制和國家監護服務體系,切實加強對棄嬰及未成年人權益的保障。
  據悉,民政部正在探索建立兒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,對困境兒童實行分類保障,建立新生兒營養補貼、貧困家庭子女津貼、殘疾兒童醫療康復和家庭護理補貼、收養殘疾兒童津貼等兒童福利制度。通過發放補貼津貼、減免稅收等方式,加大政府對困境兒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,預防家庭因無力治療、照顧病殘兒童或因貧困將孩子遺棄。
  豐西西、穗民宣  (原標題:別讓“安全島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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